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日期:2022-05-20 0次浏览
辽宁2022年光伏建设方案:800MW,配储15%、3h!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变更!
为节约高效利用辽宁省土地资源,深入挖掘土地价值,减少占用耕地,探索光伏发电项目与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在荒漠、水面、滩涂三类区域开发建设光伏示范项目。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本次安排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80万千瓦,其中,阜新治沙光伏项目50万千瓦、盘锦水面光伏项目20万千瓦、大连滩涂光伏项目10万千瓦。
有关市要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选综合实力强的项目业主参与本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每个市只能选择一个项目业主。
优先鼓励承诺按照建设光伏功率 15%的挂钩比例(时长3小时以上)配套安全高效储能(含储热)设施,并按照共享储能方式建设。
自辽宁省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计划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项目业主须完成开工相关必要手续,并由市发展改革委查核相关手续的批复原件,并将复印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的项目届时取消建设规模。
纳入建设计划且完成前期准备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含承诺建设的储能装置),须在2022年底前形成实物投资,2023年底前建成。
项目建设地点、业主、容量和储能规模等内容,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如果备案文件中的项目业主名称与建设计划确定的项目业主名称不一致,需要在备案文件中明确两者之间的隶属关系。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变更等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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